【第三章】顧問委員會

第八條 成員

本會之總顧問為本校校長,其他顧問則為校方所委派之老師。
上屆學生會為榮譽學生會,擔任諮詢角色。

第九條 職責

顧問委員會是學生與校方的溝通橋樑,就一般會務提供意見,其中包括:

  1. 會員大會及會章修改;
  2. 每年度之財政預算草案;
  3. 幹事會之任何議案;
  4. 幹事會選舉;
  5. 本會之一般福利及對外事務;
  6. 議會中提出的任何議案。

顧問委員會於涉及安全問題、鉅額款項、法律責任及校譽等事務上擁有否決權。